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关于举办会理市首届“5·20”婚姻登记集体颁证仪式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5-07 18:27:02 阅读量: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发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推进移风易俗,传家教、树新风、促和谐、助发展,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将举办会理市首届“5·20”婚姻登记集体颁证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良缘·会理会你。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10:00—12:00。
三、活动地点
会理市会州园(原会理市现代农业科技园)。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至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
2.男女双方自愿参加集体颁证仪式。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0834—8566616
(2)网络预约。
通过“四川天府通办”APP或“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2.线下报名。
报名地址: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会理市滨河路523号)。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集体颁证仪式的新人代表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8:30—12:00,14:30—17:30)向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
(二)2023年5月20日,除参加集体颁证仪式的新人代表外,盛情邀请其他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金婚、银婚代表及家属参加活动。
(三)参与活动的当事人于活动当天所拍摄照片、视频视为同意主办方作为宣传材料使用。
情比金坚,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列车即将发车,快来领取属于您的幸福车票吧!
附件: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
附件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1人1份。
2.当事人双方的近期免冠合影2寸红底彩照3张。
3.当事人双方的婚前检查医学证明。
4.再次办理结婚证的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证或调解书或判决书。户口簿上婚姻状况:离婚。
5.丧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证,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或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丧偶。
一、活动主题
珍爱良缘·会理会你。
二、活动时间
2023年5月20日10:00—12:00。
三、活动地点
会理市会州园(原会理市现代农业科技园)。
四、报名时间、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8日(星期一)至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
2.男女双方自愿参加集体颁证仪式。
(三)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1)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0834—8566616
(2)网络预约。
通过“四川天府通办”APP或“四川民政发布”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2.线下报名。
报名地址: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会理市滨河路523号)。
五、有关事项
(一)请参加集体颁证仪式的新人代表于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8:30—12:00,14:30—17:30)向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提交办理结婚登记的相关材料。
(二)2023年5月20日,除参加集体颁证仪式的新人代表外,盛情邀请其他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金婚、银婚代表及家属参加活动。
(三)参与活动的当事人于活动当天所拍摄照片、视频视为同意主办方作为宣传材料使用。
情比金坚,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幸福列车即将发车,快来领取属于您的幸福车票吧!
附件: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会理市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
附件
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1人1份。
2.当事人双方的近期免冠合影2寸红底彩照3张。
3.当事人双方的婚前检查医学证明。
4.再次办理结婚证的当事人,还需提交离婚证或调解书或判决书。户口簿上婚姻状况:离婚。
5.丧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证,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或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为:丧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