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管理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03-02 19:19:14 阅读量: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管理的通告
通 告
第四号
为维护高速公路的交通秩序,引导广大群众遵章守纪、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会理市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区高速公路管理的通告
通 告
第四号
一、严禁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横穿或翻越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栅栏等防护设施,若因生产生活确需前往高速公路对面的,只能走人行天桥或桥下通道。
二、行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横穿或翻越高速公路防护网、隔离栅栏等防护设施,由此引发交通等事故的,由行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严禁故意破坏、毁损高速公路沿线防护网、标志标牌、反光标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否则,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对于情节较轻的,予以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严禁饲养(管理)人将家禽、牲畜赶入高速公路或放任家禽、牲畜进入高速公路,如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等,饲养(管理)人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外,将视情节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五、严禁向高速公路上投掷抛撒石块、木棍等物品或有其他影响车辆通行的行为,如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市管单位干部职工(包括村组干部、党员及非党员)及其直系亲属违法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执法管理部门通报至所属单位及基层党组织,如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七、违法人员因暴力阻挠、辱骂,殴打规劝人、举报人及行政执法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对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违反高速公路行车安全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将视情节轻重将违法和处罚情况通过各种媒体进行曝光。
请全市干部群众遵纪守法、遵守交规、珍爱生命、爱惜家庭,管好自己、教育家人,切勿贪图一时便利或因过失等,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