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积极探索规范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制证、颁证模式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1-16 17:03:08 阅读量:142
随着我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逐步推进,我市已进入最后的登记制证、颁证阶段。农村宅基地属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内容不同于国有土地,且普遍存在不规范使用的情况。我市就如何规范农村宅基地的“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内容,既能全面体现农户应享受的权利,又能直观体现农户超范围使用宅基地的实际情况召开了专题会议。
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为指导,以《“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三级审查意见书》审定内容为基础,制定了以下制证规范:
一、在《不动产权证书》附件栏注记农户三级审定的户籍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码、共有情况;
二、如农户宅基地土地、房屋均无超范围使用情况,则增加注记“房地一体宅基地及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如农户宅基地土地、房屋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则再增加注记“实测占地面积(实测建筑面积)XXX㎡,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后续需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市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专题会议讨论、研究,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下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为指导,以《“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三级审查意见书》审定内容为基础,制定了以下制证规范:
一、在《不动产权证书》附件栏注记农户三级审定的户籍人口姓名、身份证号码、共有情况;
二、如农户宅基地土地、房屋均无超范围使用情况,则增加注记“房地一体宅基地及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
三、如农户宅基地土地、房屋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则再增加注记“实测占地面积(实测建筑面积)XXX㎡,存在超范围使用情况,后续需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