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交通运输局会理市公安局关于启用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5-23 11:22:30 阅读量: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提升科技治超水平,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已在相关路段安装了经检定合格的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将实时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违法超限运输、逃避超限检测、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检测取证,并作为交通、公安两部门的执法处罚依据。
二、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各项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超限运输,主动接受检测。对电子检测系统抓拍到的机动车压实线、逆向行驶、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超限运输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处理。对严重超限运输的运输经营者、驾驶人,将列入严重超限运输失信黑名单。对破坏不停车检测设备设施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启用时间:2022年6月6日零时起。
一、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将实时对过往货运车辆的违法超限运输、逃避超限检测、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检测取证,并作为交通、公安两部门的执法处罚依据。
二、货运车辆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各项法律法规,严禁违法超限运输,主动接受检测。对电子检测系统抓拍到的机动车压实线、逆向行驶、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超限运输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觉接受处理。对严重超限运输的运输经营者、驾驶人,将列入严重超限运输失信黑名单。对破坏不停车检测设备设施的,公安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启用时间:2022年6月6日零时起。
不停车检测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
序号 |
点位名称 |
路线编号 |
桩号 |
检测方向 |
经度 |
纬度 |
1 |
鹿厂点 |
G108线 |
K2962+888 |
双向 |
102.208544 |
26.5672834 |
2 |
通安点 |
G245线 |
K1394+638 |
双向 |
102.338249 |
26.3559184 |
3 |
新发点 |
X062513425(新发路) |
K5+085 |
双向 |
102.248718 |
26.3156328 |
4 |
黎溪点 |
X065513425(黎姜路) |
K1+902 |
双向 |
101.989055 |
26.3670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