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南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通告
作者: 来源:会理市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4-08 14:39:29 阅读量:
会理市人民政府
关于城南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通告
通 告
第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现将本次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通告如下:关于城南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通告
通 告
第八号
一、被征收土地及房屋位置、面积
城南街道城南社区1组、14组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本项目涉及的土地及房屋,具体权属地类、房屋建筑及占地面积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185号)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南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会理府土〔2022〕7号)中规定标准执行。
三、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会理府发〔2022〕6号)规定标准执行。
四、被征收人员安置标准
本次集体土地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按照《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会理市集体土地征收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会理府发〔2022〕6号)、《会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南城市提升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会理府土〔2022〕7号)的标准进行安置。
会理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