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招投标的公告
作者: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7-31 08:35:57 阅读量: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在我县落地落实,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凉山州财政厅 凉山州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凉财农〔2021〕18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分解工作的通知》(S〔2021〕293号)文件要求,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化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支撑。决定开展全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招投标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具备下列条件,自主申请并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1.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的涉农培训经历或丰富的涉农培训经验;具有较高的职业意识和理论素养。
2.应具备4名以上熟悉培训方法并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
3.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能满足理论教学和模拟实训需求。
4.教学场所能满足农业职业经理人理论教学和技能模拟实训的需求。
5.有供培训对象进行见习的经营实训基地(可以共建)。
(二)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涉农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
二、招投标程序
(一)提出培训申请。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公告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培训申请。
(二)检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培训条件、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核实。
(三)择优认定。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比选,并在当地公示后择优认定培训机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训方向
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继续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主要遴选产业扶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坚持“10+3”现代农业产业方向,优先满足粮食、生猪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开展培训。重点开展农业经理人、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主体带头人培育,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全面综合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在全县范围内,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10+3”川字号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围绕党史学习、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村环保、禁毒防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企业用工、产地初加工等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围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冷链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高素质农民。
职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四、培训规模
(一)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省、州级调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5人(其中:省级调训3人,州级调训2人。)
(二)生产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新型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及专业种养加能手培育计划。2021年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55人,根据我县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选择石榴种植、芒果种植、魔芋种植、早市蔬菜种植、重楼等中药材种植、生猪养殖、黑山羊养殖、冷水鱼养殖等种植、养殖类型组建生产经营管理型培训班。相关内容包括党史学习、农村环保、禁毒防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冷链物流、农业企业用工、产地初加工等课程。
2021年,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60人。
五、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培训机构涉农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三)专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
(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
六、受理时间及部门
自愿申报的培训基地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交县科教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培训质量高的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郑洪荣
联系电话:0834-5628877 手机:18989235917
附件:1.2021年会理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书
2.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
3.培训机构认定申报材料
会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一、认定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涉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培训、咨询和顾问服务等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涉农办学实体,具备下列条件,自主申请并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1.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的涉农培训经历或丰富的涉农培训经验;具有较高的职业意识和理论素养。
2.应具备4名以上熟悉培训方法并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职或兼职骨干教师。
3.教学设施和教学设备能满足理论教学和模拟实训需求。
4.教学场所能满足农业职业经理人理论教学和技能模拟实训的需求。
5.有供培训对象进行见习的经营实训基地(可以共建)。
(二)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培训任务。
(三)培训机构涉农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四)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
二、招投标程序
(一)提出培训申请。符合条件自愿申报的培训机构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公告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培训申请。
(二)检查核实。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培训机构的申报情况,组织专门人员对培训机构的独立法人资格及培训条件、能力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核实。
(三)择优认定。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比选,并在当地公示后择优认定培训机构。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三、培训方向
优先将“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中有培训需求的用户列为培育对象(通过平台自动导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继续将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范围。主要遴选产业扶贫带头人、致富带头人和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
坚持“10+3”现代农业产业方向,优先满足粮食、生猪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培训需求。围绕2—3项主导特色产业、紧贴产业人才需求开展培训。重点开展农业经理人、创新创业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等主体带头人培育,遴选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全面综合开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
在全县范围内,结合乡村振兴规划和“10+3”川字号农业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围绕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围绕党史学习、粮食安全、乡村振兴、农村环保、禁毒防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企业用工、产地初加工等需求,培育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围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冷链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创业创高素质农民。
职业经理人培训对象,年龄在25—55周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农业行业专业知识和经营管理经验的人员。
四、培训规模
(一)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省、州级调训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5人(其中:省级调训3人,州级调训2人。)
(二)生产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新型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产业扶贫带头人及专业种养加能手培育计划。2021年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55人,根据我县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选择石榴种植、芒果种植、魔芋种植、早市蔬菜种植、重楼等中药材种植、生猪养殖、黑山羊养殖、冷水鱼养殖等种植、养殖类型组建生产经营管理型培训班。相关内容包括党史学习、农村环保、禁毒防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冷链物流、农业企业用工、产地初加工等课程。
2021年,全县培育高素质农民60人。
五、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的书面申请。
(二)培训机构涉农办学资质证明材料。
(三)专兼职教师的基本情况。
(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训机构管理人员身份证和学历复印件。
六、受理时间及部门
自愿申报的培训基地于2021年8月1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交县科教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择优选择培训设施好、培训质量高的学校和培训机构作为我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并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人:郑洪荣
联系电话:0834-5628877 手机:18989235917
附件:1.2021年会理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书
2.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认定申报表
3.培训机构认定申报材料
会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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