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管控特殊人群的公告
作者: 来源:会理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1-12 16:58:17 阅读量:
关于森林草原防火期严格管控特殊人群的公告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凉山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会理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等有关规定,现就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从严管控特殊人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的特殊人群指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70岁以上老人。
二、各乡镇、村、组应对特殊人群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进行公示,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村组责任人,每名特殊人员落实2名责任监护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森林防火期内,对特殊人群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禁老人、小孩、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到林(草)地边缘100米范围内进行烧荒、上坟、烧香、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灰积肥等行为,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因特殊人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灾造成的损失费,扑打山火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监护人承担,同时坚决追究监护人和村组责任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会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
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县森林草原防火期,为加强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管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凉山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会理县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戒严令》等有关规定,现就森林草原防火期内从严管控特殊人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的特殊人群指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限制行为能力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70岁以上老人。
二、各乡镇、村、组应对特殊人群逐一登记造册,形成台账并进行公示,每个村民小组落实1名村组责任人,每名特殊人员落实2名责任监护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森林防火期内,对特殊人群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禁老人、小孩、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到林(草)地边缘100米范围内进行烧荒、上坟、烧香、点蜡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和烧灰积肥等行为,严防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四、因特殊人群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火灾造成的损失费,扑打山火产生的费用,一律由监护人承担,同时坚决追究监护人和村组责任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会理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