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会理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8-20 11:22:18 阅读量:
一、支持范围
支持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生产经营、产品初加工、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营销等环节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相关环节进行补助。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设营销体系、清选包装、冷链物流、仓储烘干、信息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设施设备。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全县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培育非示范农民合作社成为示范社,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提升(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三品一标”认证等),政府购买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
二、补助个数与金额
补助个数:支持省级及以上示范社2个,支持州级及以上示范社1个,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社7个(无县级示范社的评选州级及以上示范社)
补助金额: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30万元,州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5万元,县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7日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审定《实施方案》,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农经站 王迪
联系电话:0834—5622004
电子邮箱:953761288@qq.com
附件: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
2.会理县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名单
支持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生产经营、产品初加工、产品质量认证、产品营销等环节和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相关环节进行补助。主要支持农民合作社(含联合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引进、选育、推广和应用优质优良品种,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设营销体系、清选包装、冷链物流、仓储烘干、信息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设施设备。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资金主要用于建立全县农民合作社名录库,培育非示范农民合作社成为示范社,农民合作社服务功能提升(人才培训、信息化建设、“三品一标”认证等),政府购买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财务管理、技术指导服务等。
二、补助个数与金额
补助个数:支持省级及以上示范社2个,支持州级及以上示范社1个,支持县级及以上示范社7个(无县级示范社的评选州级及以上示范社)
补助金额:省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30万元,州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5万元,县级及以上示范社每个补助10万元。
三、申报时间
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7日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下达的任务清单组织审定《实施方案》,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市(州)农业农村局备案。
联系人:农经站 王迪
联系电话:0834—5622004
电子邮箱:953761288@qq.com
附件:1.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模板)
2.会理县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