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公告
作者: 来源:德昌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03-07 16:14:00 阅读量:
为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推进德昌县城市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保障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拟对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德昌县县城规划区控制范围内(东至:西攀高速公路以西;南至:规划的“南环线”以北;西至:成昆铁路桥复线以东;北至:响水河直对三棵树电站泄洪渠以南)。
三、征收部门
德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德昌县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确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五、公告时间
2022年3月7日起—2022年 4月5日止
六、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七、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房屋征收部门联系人处。
特此公告。
附件: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联系人:杨弘智 联系电话:19983920306)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相关附件:
1.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项目名称
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
德昌县县城规划区控制范围内(东至:西攀高速公路以西;南至:规划的“南环线”以北;西至:成昆铁路桥复线以东;北至:响水河直对三棵树电站泄洪渠以南)。
三、征收部门
德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德昌县人民政府依法委托确定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五、公告时间
2022年3月7日起—2022年 4月5日止
六、征收补偿方案
(详见附件)
七、对征收补偿方案有意见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房屋征收部门联系人处。
特此公告。
附件: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联系人:杨弘智 联系电话:19983920306)
德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7日
相关附件:
1.德昌县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