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 来源:宁南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7-09 16:44:09 阅读量:
今年以来,宁南县纪委监委以“明目行动”和“三盯”“三公开”等工作为重点,持续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有效护航脱贫攻坚。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督促推动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到位,任务落实见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现将今年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南县六铁镇坡基村原党支部书记纳吉色拉挪用村产业发展资金问题。2016年8月,纳吉色拉以出资入股养鸡场名义虚构合同,从宁南县六铁镇坡基村集体账户取出5万元村产业发展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时间长达12个月。纳吉色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纳吉色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退回村集体账户。
二、宁南县俱乐镇漆树村党支部书记卢友吉违规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5月,在未认真考察鸭嘴鲟鱼是否适应在漆树湖养殖及无任何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漆树村党支部书记卢友吉、村委会主任金华等人,盲目将6万元扶持基金用于鸭嘴鲟鱼养殖,致使养殖失败,资金全部亏损,在养殖鲟鱼开支集体产业扶持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无据支付村集体产业扶持资金。2020年6月,卢友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宁南县松新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张友华、村委会主任马三日违规借支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8年3月、2019年4月,村委会主任马三日与村党支部书记张友华,在未进行相应审批及账目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将3.25万元村集体产业扶持基金现金取出,无偿借支给工程老板、非贫困户周转使用,2020年6月张友华、马三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25万元村集体产业扶持基金追存回集体产业扶持基金专户。
四、宁南县白鹤滩镇梨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拉日违反合同、长期无偿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1月17日,白鹤滩镇(原倮格乡)梨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拉日,与梨树村委会签订梨树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期限为一年(至2018年1月16日止),由梨树村提供5万元集体产业扶持金给马拉日发展林下养殖,马拉日需每年向村集体缴纳5000元作为集体收益。2018年1月到期后未再履行续签手续,而5万元资金一直由马拉日继续使用。截至2020年4月,马拉日未按合同要求向村集体缴纳任何收益。2020年6月马拉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三年收益1.5万元和5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存入集体产业扶持基金专户。
一、宁南县六铁镇坡基村原党支部书记纳吉色拉挪用村产业发展资金问题。2016年8月,纳吉色拉以出资入股养鸡场名义虚构合同,从宁南县六铁镇坡基村集体账户取出5万元村产业发展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时间长达12个月。纳吉色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纳吉色拉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5万元产业发展资金退回村集体账户。
二、宁南县俱乐镇漆树村党支部书记卢友吉违规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5月,在未认真考察鸭嘴鲟鱼是否适应在漆树湖养殖及无任何技术支持的情况下,漆树村党支部书记卢友吉、村委会主任金华等人,盲目将6万元扶持基金用于鸭嘴鲟鱼养殖,致使养殖失败,资金全部亏损,在养殖鲟鱼开支集体产业扶持资金过程中,违反规定无据支付村集体产业扶持资金。2020年6月,卢友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宁南县松新镇光明村党支部书记张友华、村委会主任马三日违规借支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8年3月、2019年4月,村委会主任马三日与村党支部书记张友华,在未进行相应审批及账目登记的情况下,擅自将3.25万元村集体产业扶持基金现金取出,无偿借支给工程老板、非贫困户周转使用,2020年6月张友华、马三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25万元村集体产业扶持基金追存回集体产业扶持基金专户。
四、宁南县白鹤滩镇梨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拉日违反合同、长期无偿使用产业扶持资金的问题。2017年1月17日,白鹤滩镇(原倮格乡)梨树村村委会主任马拉日,与梨树村委会签订梨树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期限为一年(至2018年1月16日止),由梨树村提供5万元集体产业扶持金给马拉日发展林下养殖,马拉日需每年向村集体缴纳5000元作为集体收益。2018年1月到期后未再履行续签手续,而5万元资金一直由马拉日继续使用。截至2020年4月,马拉日未按合同要求向村集体缴纳任何收益。2020年6月马拉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三年收益1.5万元和5万元产业扶持基金存入集体产业扶持基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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