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关于公开选派乡村振兴第一书记的公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25 09:26:43 阅读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我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培育工作,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多渠道选派一批第一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派名额
共18名。
二、派驻范围
(一)全县乡村振兴示范镇中的8个试点村。宁远镇码口村、梓油村、塘鞍村;幸福镇茶岭村、月塘村、石笋村;西瑶镇拉落村、水库村。
(二)全县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松新镇碧窝村、大同镇新场村、跑马镇色格村、俱乐镇红岩村、白鹤滩镇新建村、竹寿镇长征村、俱乐镇湾地村、骑骡沟镇胜利村、石梨镇清水村、六铁镇树基村。
三、选派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依法依规办事。
四、选派条件及对象
选派第一书记的基本条件是:中共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情况特殊的,可放宽到50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情况特殊的,可适当放宽到在职大专学历);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村支部书记标准,无影响任职的负面清单情形。
(一)宁南县内机关单位(部门)。针对县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是单位后备干部或递进培养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应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或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二)宁南县属国有企业。针对县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为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或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三)优秀村干部。针对全州范围内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是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曾获县级以上表彰表扬。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四)农村致富带头人。针对全州范围内农村致富带头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3年以上,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原则上应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荣誉。在以上领域成绩突出、州内有较大影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五)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针对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副总及以上负责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每类人员选派不限名额,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合理确定。
五、选派程序
(一)宁南县内机关单位(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1.报名
(1)个人报名。填写《宁南县乡村振兴试点村第一书记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于3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组织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填写《审批表》,于3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差额比选
县委组织部综合报名情况,差额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3.县委常委会审定
县委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派驻人选。
(二)优秀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网络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宁南县乡村振兴试点村第一书记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314818246@qq.com邮箱。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络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红底证件照2张;
(5)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差额比选
根据面试情况,差额确定推荐人员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5.县委常委会审定
县委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派驻人选。
6.体检
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7.公示
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8.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
六、任职期限
第一书记每届任期2年,任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七、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下,对村党组织工作负第一责任,依靠、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协调项目资金、大力引才回村、加强环境整治、发展支柱产业,推动实现配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培育一个好产业、争取一批好项目、建立一套好制度等“五好”目标。
八、日常管理及驻村时间
第一书记日常管理由各镇党委负责,参照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管理。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外出出差、开会、培训、考察、协调项目资金等正常公务活动,计入驻村时间)。
九、待遇保障
加强政治激励,对县内机关、事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优先晋升职级(职称)和提拔重用;对表现优秀的,符合调任条件的事企业单位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对表现优秀符合有关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乡镇副职遴选。
加强工作激励,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编制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待遇不变;非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县内村支部书记标准发放补助;所有第一书记均参照县内贫困村第一书记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伙食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等经济待遇。
加强精神激励,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重点宣传报道,定期推荐表彰表扬;对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13734976858 )
一、选派名额
共18名。
二、派驻范围
(一)全县乡村振兴示范镇中的8个试点村。宁远镇码口村、梓油村、塘鞍村;幸福镇茶岭村、月塘村、石笋村;西瑶镇拉落村、水库村。
(二)全县10个乡村振兴试点村。松新镇碧窝村、大同镇新场村、跑马镇色格村、俱乐镇红岩村、白鹤滩镇新建村、竹寿镇长征村、俱乐镇湾地村、骑骡沟镇胜利村、石梨镇清水村、六铁镇树基村。
三、选派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依法依规办事。
四、选派条件及对象
选派第一书记的基本条件是:中共党员,党龄在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情况特殊的,可放宽到50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情况特殊的,可适当放宽到在职大专学历);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较强工作能力,敢于担当,善于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村支部书记标准,无影响任职的负面清单情形。
(一)宁南县内机关单位(部门)。针对县内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是单位后备干部或递进培养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应是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干部。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或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二)宁南县属国有企业。针对县属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为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连续三年考核优秀或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三)优秀村干部。针对全州范围内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是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曾获县级以上表彰表扬。受到州委及以上表彰表扬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四)农村致富带头人。针对全州范围内农村致富带头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加工、经营以及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相关行业3年以上,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能够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原则上应获得过县级(含县级)以上荣誉。在以上领域成绩突出、州内有较大影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在职教育。
(五)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针对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副总及以上负责人,除满足基本条件外,企业资信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每类人员选派不限名额,根据报名及考核情况合理确定。
五、选派程序
(一)宁南县内机关单位(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1.报名
(1)个人报名。填写《宁南县乡村振兴试点村第一书记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于3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组织推荐。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填写《审批表》,于3月31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2.差额比选
县委组织部综合报名情况,差额确定推荐人选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3.县委常委会审定
县委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派驻人选。
(二)优秀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非公经济组织负责人
1.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网络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宁南县乡村振兴试点村第一书记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314818246@qq.com邮箱。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络报名进展情况,并按工作人员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等,不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红底证件照2张;
(5)获奖证书、奖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面试考核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差额比选
根据面试情况,差额确定推荐人员报县委常委会审定。
5.县委常委会审定
县委常委会适时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派驻人选。
6.体检
按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进行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7.公示
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
8.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
六、任职期限
第一书记每届任期2年,任期内原则上不作调整。
七、职责任务
第一书记在镇党委领导下,对村党组织工作负第一责任,依靠、团结、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提升治理水平、协调项目资金、大力引才回村、加强环境整治、发展支柱产业,推动实现配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培育一个好产业、争取一批好项目、建立一套好制度等“五好”目标。
八、日常管理及驻村时间
第一书记日常管理由各镇党委负责,参照贫困村第一书记进行管理。驻村时间每月不少于20天(外出出差、开会、培训、考察、协调项目资金等正常公务活动,计入驻村时间)。
九、待遇保障
加强政治激励,对县内机关、事企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优先晋升职级(职称)和提拔重用;对表现优秀的,符合调任条件的事企业单位人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对表现优秀符合有关政策的,优先推荐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乡镇副职遴选。
加强工作激励,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关系、行政关系、编制关系不变,享受原单位待遇不变;非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县内村支部书记标准发放补助;所有第一书记均参照县内贫困村第一书记标准落实驻村工作经费、伙食补助、一次性生活补助等经济待遇。
加强精神激励,对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重点宣传报道,定期推荐表彰表扬;对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嘉奖、记功等奖励。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宁南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炜,联系电话:13734976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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