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拖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作者: 来源:越西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8-30 16:27:06 阅读量:
按照省人社厅“一号工程”要求,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标准化、制度化建设,更好的服务于脱贫攻坚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就业创业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人社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1号)要求,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保持较高水平。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12〕18号)和《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人社局关于贯彻<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凉财社〔2019〕81号)的规定,经领导同意,本着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招聘一批从事基层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布拖县户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9+3”学历);
6.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具备以上基本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须符合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条件。
1.贫困劳动力和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贫困劳动力。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
4.“40·50”就业困难人员(“40·50”: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被征地农民。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的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及其他失业人员。
8.五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五年”指2015至2019年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2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布拖县就业局。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布拖县服务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
(2)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现场,需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
(二)面谈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9月2日上午在布拖县就业局领取面谈通知单,9月2日下午14:30在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对填报本单位人员通过面谈、考核、体检后最终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单位确定人员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入职体检,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等条件。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递补: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应将拟聘人员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t.gov.cn/)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布拖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费2000元/月.人,购买五险,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增加一份意外保险。工作一年期满,全勤、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给予年终一次性3000元奖励。
(二)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公益性岗位上的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本次公岗人员采取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办法,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对确实不适应相应工作的应予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就业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531243
咨询电话:0834-8533349
附件:1.布拖县县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名称.doc
一、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布拖县户籍;
2.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3.了解公益性岗位性质,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9+3”学历);
6.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具备以上基本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还须符合以下八种情形之一的条件。
1.贫困劳动力和易地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贫困劳动力。
2.“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3.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员,且有一定劳动能力的。
4.“40·50”就业困难人员(“40·50”: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5.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被征地农民。
6.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7.登记失业的随军家属、复转军人、城镇退役士兵及其他失业人员。
8.五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五年”指2015至2019年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2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报名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免收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布拖县就业局。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布拖县服务公共管理类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
(2)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报名现场,需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
(二)面谈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
报名合格人员请于2019年9月2日上午在布拖县就业局领取面谈通知单,9月2日下午14:30在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谈。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各用人单位对填报本单位人员通过面谈、考核、体检后最终确定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各单位确定人员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入职体检,拟聘用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等条件。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递补:因体检、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用人单位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应将拟聘人员在“布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t.gov.cn/)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布拖县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备案。
六、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被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政府购买服务费2000元/月.人,购买五险,包括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并增加一份意外保险。工作一年期满,全勤、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的,给予年终一次性3000元奖励。
(二)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公益性岗位上的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终止劳动关系。本次公岗人员采取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办法,1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续签。
(三)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离开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特殊援助政策。对确实不适应相应工作的应予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符合招考条件的,可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或其他应聘。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就业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8531243
咨询电话:0834-8533349
附件:1.布拖县县级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名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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