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4 -2015年)施工企业入库报名公告
作者: 来源:宁南县水务局 时间:2015-02-10 16:19:52 阅读量:
宁南县2014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0〕53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民办公助操作程序(试行)的通知》(川水函〔2012〕2663号)规定,按“民办公助”实施,由项目村选择专业施工队伍,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建设优质工程为目标,选择一批具有专业资质和工程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经研究,受各项目村委托,拟建立2014年-2015年《宁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南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内容:新建或整治渠道、山坪塘、石河堰、新建蓄水池和水窖池。
项目建设地点:2014年项目实施所在地为:石梨乡、梁子乡;2015年项目实施所在地为:松林乡、新华乡、竹寿镇、杉树乡。
二、入选企业库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资质等级不低于(包括)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
(三)本工程采用“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实施,施工单位资金实力较强,具有较强垫资能力。
(四)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在2012年至2014三年期间内,宁南县范围内实施过1个及以上农田水利工程的项目,并出具项目实施所在乡镇的证明(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乡镇对该项目为“满意”的结论)。
(五)无不良行为记录(注:拖欠民工工资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对以上行为的信访投诉)。
(六)施工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否则,视为转包,并没收不出借资质保证金伍万元。
受项目实施村的委托,宁南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施工企业入库报名和对报名的施工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工作。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才能进入施工企业库参与项目区施工队伍选择的竞争。
三、报名须知
(一)本次报名不组织现场踏勘,施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联系项目村进行踏勘。
(二)施工企业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鲜章。
(三)施工企业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名。
(五)报名时间为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10日(8:30——12:00,14:30——17:30),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17:30。报名地点为宁南县水务局(宁南县政务中心五栋六楼)。
四、报名需提交入库保证金贰拾万元(¥:200000.00),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宁南县水务局指定专户(户名:宁南县水务局,帐号:22642101040004806,开户行:农行宁南县支行),本次报名不接受保函担保。
石梨乡:台子村、砖房村、清水村、大坪村、大田村、花石村、龙潭村
梁子乡:跨山村、水子村、梁子村、元宝村
竹寿镇:红旗村、联合村、长征村、东风村、杨甸村
新华乡:横山村、长坡村、石码村、中村、巫土村、田坝村
松林乡:新街村、幸福村、卫星村、花山村、杨柳村
杉树乡:营盘村、湾地村
联系人:张莲华
联系电话:13981539397
宁南县水务局
2015年2月5日
凉山图片